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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选举人团制度

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方式。

根据美国法律,总统并非直选产生。大选结束后,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由选举人按照本州总统选举结果投票。各州的选举人团人员数量即该州在参、众两院议员总人数。例如:纽约州有2位参议员与27位众议员,所以共有29张选举人票。目前美国共有538名选举人,由100位参议员和435位众议员加上首都华盛顿特区特有的3张选举人票组成。各州当中以加利福尼亚州选举人票最多,达55张;其次是得克萨斯州38张,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各为29张;而阿拉斯加、特拉华、怀俄明等州最少,只有3张。

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投给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通常情况下,只要得到超过半数选举人票(即获得270票),即获胜。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两个州是采用众议员选区方式,亦即在每个众议员选区的总统选举获胜者各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可看作是众议院选票,一个选区只有一位众议员所以只有一张选票),在全州总统选举获胜者获得剩下的两张选举人票(可看作是参议院选票,每个州都只有两位参议员所以只有两张选票)。从而达到选票分散的目的。以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为例,在缅因州,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于该州第二国会选区胜出,并从该州4张选举人票中赢得1票。

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即在此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选举为总统。

选举人团制度的弊病之一是普选票较多者未必能当选总统。

2016年选举,希拉里·克林顿普选票比唐纳德·特朗普多227880票,但是选举人票输了对手74票,从而与总统宝座擦肩而过,关键因素在于“赢者通吃”规则。

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候选人各州票数统计

佛罗里达州,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票数(得票率)分别是4,462,415(48%)和4,591,278(49%),虽然希拉里只输1%,但佛罗里达州29张选举人票尽数归特朗普。

密歇根州,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票数(得票率)分别是2,267,373(47%)和2,279,210(48%),特朗普全数拿下该州16选举人票。

宾夕法尼亚州,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票数(得票率)分别是352,844,339(47%)和2,912,351(48%),希拉里痛失该州20张选举人票。

威斯康星州,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票数(得票率)分别是1,380,512(47%)和1,407,401(48%),希拉里又失去了该州10张选举人票。
这里就75张票之差。

尽管希拉里赢得了普选人票,但在“赢者通吃”的规则下,输了选举人票。

因此,总统候选人只要赢得摇摆州(佛罗里达州、威斯康星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就是着名的摇摆州),胜算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