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到目前为止,第一讲到第四讲比较闷,还好由几个案例引出的问题比较吸引人。桑德尔教授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用几个简单的事例把高深的理论介绍给学生,通过对这几个案例所作的貌似荒诞但富有学理的演绎,引出了功利主义理论,把功利主义理论的观点及其批判与反批判简明扼要地展现给听众。在第5讲中又从对功利主义的批判延伸到对自由主义的分析。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论支柱之一。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辩护及其理论发展构成了当代世界思想界的一个重要主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选择了市场经济制度,如何看待自由主义以及关于自由主义理论的争论和取舍,都在不同程度影响着各国的政治制度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因此,同前几讲相比较,这讲相对来说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不会那么抽象了。
何谓自由主义?以下内容摘抄自维基百科“自由主义”词条(http://zh.wikipedia.org/zh-cn/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Liberalism)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更广泛的,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自由贸易的观念、支持私人企业的市场经济、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在现代社会,自由主义者支持以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为架构的自由民主制,有着开放而公平的选举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相等的权利担任政务。自由主义反对许多早期的主流政治架构,例如君权神授说、世袭制度和国教制度。自由主义的基本人权主张为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在许多国家,“现代”的自由主义者从原本的古典自由主义里脱离出来,主张政府应该借由抽取税赋以提供人们最小数量的物质福利。自由主义在启蒙时代生根;到了现在,“自由主义”一词已经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政治思想,从左派至右派,支持者的政治光谱分布相当广泛。
自由主义对现代世界的影响相当深切。个人自由、个人尊严、言论自由、信仰宽容、个人财产、普遍人权、政府透明度、限制政府权力、人民主权、国家民族自决、隐私、开明而理性的政策、法规、基本的平等、自由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等都是250年来自由主义的基本概念。自由民主制是典型的多政党多元政治形式,被全世界许多国家采用。今天大多数国家都接受了这些自由主义的概念作为政策的目标,尽管它们常常会在陈述和现实上有着极大差异。这些概念不只是自由主义的目标,也是社会民主主义、保守主义和基督教民主主义的目标。
文中有关自由主义理论的部分观点用蓝色字标出,对自由主义理论持不同意见的观点用绿色字标出。
上节课结束时,我们讲到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试图回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批判。在穆勒的《功利主义》中,他试图证明与批判者所言相反,在功利主义的框架下是能区分高级和低级快乐的,是能对价值进行定性区分的。
我们用《辛普森一家》和莎士比亚作品检验了这一观点,检验结果却似乎让我们质疑穆勒的区分,因为在座大多数人虽然都表示更喜欢《辛普森一家》,但仍然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能带来更高级、更有价值的快乐。这就是我们的检验中穆勒的观点所遭遇的困境。
那么穆勒在《功利主义》第五章中提到的个人权利和公正重要性的解释又是否成立呢?他想说明个人权利值得特别的尊重,实际上他甚至声称,公正是道德中最神圣和最不可或缺的部分。
但穆勒的这番辩护面临着同样质疑,为何公正是道德中最主要最不可或缺的部分?他说因为从长远看,如果我们秉持公正,尊重权利,社会整体会发展得更好。这能令人信服吗?如果有个特例,侵犯个人权利,但从长远来看反而让人们获益更多呢?利用别人(使社会整体发展得更好)是否正确?
还有另一个能更深入地驳斥穆勒有关公正和权利的观点。假设如他所说,从长远来看,功利主义演算真能实现即尊重个人权利,真的能让大家都获益,这理由说得过去吗?这就是我们该尊重别人的唯一理由吗?如果那位医生偷摘走那位来体检的健康人的器官去挽救另外五人,从长远来看,这事会有消极影响——人们终会得知此事,而不再去医院体检。这理由说得过去吗?这就是让你作为医生不会偷摘取体检病人的器官唯一的原因吗?因为你如果这样利用他,从长远来看会导致更多人丧命?
还是另有原因,这实际上与尊重每个个体有关。如果其中确有这一原因,那隐约可以看出,即便是穆勒的功利主义也考虑了这点。为了全面检视对穆勒的这两点质疑或担忧,我们需要更进一步探讨。
我们要问,就更高的或更有价值的快乐而言,是否存在“良善生活”的理论?能为快乐的价值提供独立的道德标准?如果存在那会是怎样的理论?这是一个问题。
就公正和权利而言,如果我们怀疑,穆勒其实也隐约靠向了个人尊严或尊重个人的观点,而严格说来这不属于功利主义范畴,我们就需要看看有没有更有说服力的权利理论能解释穆勒的这点隐约的直觉,即尊重个人而不利用个人的理由甚至胜过了从长远来看的功利。
今天我们讨论其中一项非常有影响力的权利理论。这些非常有影响力的权利理论认为,个人权利很重要,它不仅仅是用来实现更高社会目标的工具或为了实现功利最大化的工具。个人是独立的存在,有独立的生命,值得尊重。
这些权利理论认为,下列看法是错误的:不该只以偏好和价值的加总来考虑公正或法律。
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权利理论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自由主义非常重视个人权利,它被称为自由主义,是因为它宣称,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由权,就因为我们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我们不能被利用去满足社会可能的需求;就因为我们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我们享有自由的基本权利,即我们有权自由选择,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只要尊重他人同等的权利。这是它的基本理念。
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 1938年11月16日-2002年1月23日,哈佛大学教授,美国哲学家。其生平、理论简介可参考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cn/罗伯特·诺齐克;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844254.htm)——本课涉及到的一位自由主义哲学家是这样说的,个人有权利,这些权利理论如此强势、影响如此深远,以至引发一个问题:如果有的话,政府可以做什么?自由主义对于政府或国家的角色有什么看法呢?
大部分当代政府所做的三种事,在自由主义理论看来是不合法、不公正的。(No paternalist legislation, No morals legislation, No redistributing income from trich to poor。)
第一点是反对家长式的立法,即制定保护人们免受自身行为伤害的法律,诸如系安全带骑摩托车带头盔的法规。
自由主义者说系安全带也许是件好事,但这应由人们自己作主,政府没有资格用法律来强迫人们系安全带。这是强迫,所以第一点不应有家长式的立法。
第二点不应有道德式的立法,很多法律试图提高公民的品德或者试图树立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自由主义者说这也违反了个人的自由权。举一个经典的例子,以弘扬传统道德之名立法,历来都有法律禁止同性恋性行为。自由主义者认为其他人没有因此受到伤害也没被侵权,所以政府不应该插手此事,不该试图立法弘扬道德。
第三种不被自由主义认同的法律或政策是任何为了劫富济贫进行收入或财富再分配而制定的税收或其他政策(any taxation or other policy that serves the purpose of redistributing income or wealth from the rich to the poor)。仔细想想再分配这个概念,按自由主义者的话来说就是强迫。它相当于政府施行的盗窃行为,若是民主政府的话,则是大多数人施行的盗窃行为,盗窃对象是因工作出色而赚得大钱的人。
诺齐克和其他自由主义者认为,可以有这样一种“小政府”。它的税收只用来提供所有人都需要的服务,包括国防治安,强制履约和保护产权的司法系统,不过仅此而已。
问题:你们对自由主义第三种观点的态度。你们当中谁赞同谁不赞同以及为什么,但为了更形象看看问题何在,我们以美国的财富分配状况为例。在所有发达的民主国家中,美国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最为严重,美国10%的人口占据了70%的社会财富,这样是否公平?
自由主义者们怎么说,他们说你不能仅从这个事实来判断,你无法判断财富分配是否公平,你不能仅凭分配格局,或分配结果来判断其是否公平。你得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不能只关注最终结果。
诺齐克认为,收入分配怎样才公平你得考虑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诺齐克称之最初占有的公正原则(Justice in Acquisition (in Initial Holdings)),简单地说,就是人们是否公平地获得生产资料?我们需要了解最初的占有是否来得公平?让他们赚到钱的土地工厂或者商品这些生产资料是不是偷来的?如果不是偷来的,那他们有权享有那些生产资料,那就算符合第一条原则。
第二条原则,财富的分配是否基于自由达成的交易,基于自由市场的买卖?(Justice in Acquisition (Free Market),The second principle is did the distribution arise from the operation of free consent, people buying and trading on the market?)
可以看出自由主义眼中的公平,相当于自由市场理念下的公平,只要生产资料的获取是公平的,不是偷来的;只要分配的结果是出自自由市场上个体的自由选择,这样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反之则不公平。为了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我们举个真实的例子。
美国最有钱的人是谁?全世界最有钱的人是谁?比尔·盖茨!的确是没错,就是他。
(桑德尔教授不知从哪里找了这么一张比尔·盖茨开怀大笑的图片,还对这张照片作了发挥:“要是你,你也会很开心的。”)
他的净资产有多少?有人知道吗?净资产400亿美元(《福布斯》2009年数据)
克林顿当政期间,有个竞价捐款记得吧?参与的大手笔捐款人都被邀请在白宫的林肯卧室留宿一晚。你要是捐到2.5万美元以上就可以在林肯卧室留宿一晚。有人算出来按能受邀在林肯卧室留宿一夜所需捐款额的平均数计算,比尔·盖茨完全可以在林肯卧室住上6万6千年。还有人算出了,他一个小时能挣多少钱?从他创立了微软,假设他每天工作个14小时(合理的猜测),然后你算算他的净资产,结果算出他的工资在150美元以上,不是每小时也不是每分钟,而是每秒钟150美元以上,这意味着如果盖茨在上班路上,就算看到地上有一张百元大钞,都不值得他停下来去捡。(桑德拉教授作了一个弯腰捡钱的动作。)
你们很多人会说,这么有钱的人我们当然可以向他收税,以满足那些得不到教育、缺乏食物或者无家可归者的迫切需求,他们比他更需要这些钱。如果你是个功利主义者你会怎么办?你会制定怎样的税收政策?你会马上进行再分配,对吧?
因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功利主义者,你知道收走一些对他们来说根本无关痛痒的钱,却能大大改善社会底层那些人的生活,增加他们的福利。
但是记住,自由主义理论说我们不能那样,简单加总偏好和满意度。我们必须要尊重个人,如果他公平地赚到钱,没有侵犯到他人权利,完全遵守了那两条公正原则——最初占有公正原则和转让公正原则,那么向他多征税就是错的,这无异于强取豪夺。
迈克尔·乔丹没有比尔·盖茨那么富有,但他也自有一番成就。他一年的收入有3100万,另外他为耐克和其他公司代言,又能赚4700万,所以他一年的总收入有7800万。假设让他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交给政府来支持公益事业,为穷人提供食物医疗保障、住房和教育,这就是强迫,是不公平的,侵犯了他的权利,正因如此,再分配是错误的。
有多少人同意自由主义者的这一驳论,认为为了帮助穷人进行财富再分配不对?有多少人不同意这个观点?
好,我们先从那些不同意的人开始,自由主义者反对再分配怎么不对了?
一学生:我认为像迈克尔·乔丹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工作,他们从社会中得到的更多,因此他们该承担更大的责任,通过财富再分配来回报社会。你可以说乔丹也许和那些一天洗12甚至14小时衣服的人一样辛苦,但他得到的更多。如果说这都是靠他自己辛苦挣来的,是他天赋所赐,我觉得这不算公平。
我们来听听自由主义者的辩护,为何向富人征税救济穷人在原则上是错的?
学生乔:我收集滑板,我已经买了100个滑板了。我居住的社区有100人,我是唯一有滑板的人。突然大家都想要滑板了,他们跑到我家来,拿走了我的99个滑板,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我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忽视这种不公平,容忍这种不正义,例如在救生艇里被当作食物的男孩。如果人们在死亡边缘挣扎,也许忽视这样的不公平是必要的,但我认为即使这样,我们依然要铭记我们的行为不公正,这是在占有他人的财物或资产。
问:你是说按33%的税率向乔丹征税,来支持公益事业、解决温饱是盗窃行为吗?
学生乔:我觉得这不公正。我确实认为这是盗窃,但也许我们有必要容忍它,但它依然是盗窃。
问:为什么是盗窃呢?为什么这和你收集滑板有相同之处呢?
学生乔:这是盗窃,是因为至少在我看来,在自由主义者的观点看来,他公平地取得收入,这些收入都是属于他的,拿走他的收入毫无疑问就是盗窃。
问:有人想反驳乔吗?
一学生:我觉得他的例子不恰当,不是你有99个滑板,或你有100个滑板而政府收走99个。恰当的例子是你的滑板多到每天用一个都不重样,多到一辈子也用不完,而政府只是拿走其中的一些。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这样的社会,政府不进行财富再分配,就等于允许一些人无限累积过多的财富,以至于那些不在同一起跑线的人,当然这只是假设,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他们余生都将没有机会翻身。
桑德尔:所以,你担心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再分配,照顾社会底层,就不会有名副其实的机会均等。很好。
关于税收是盗窃这个观点,诺齐克要更进一步。他认同税收是盗窃这个观点,而且比乔苛刻。乔说,这是盗窃,但在极端情况下,也许可以原谅,例如为了养活饥饿的家人而去偷面包的家长。乔,你会如何称呼自己,慈悲的自由主义者吗?
诺齐克说征税相当于强占收入,换句话说就是,强占劳动果实。但如果政府有权强占我的收入或劳动果实,这在道义上不就等同于政府有权让我做部分义务劳动吗?所以实际上征税道义上等同于强迫劳动,因为强迫劳动会强占我的闲暇时间还有努力,就像征税会强占我的劳动所得一样,所以,对诺齐克和其他自由主义者来说,实现再分配的的税收是盗窃,就像乔说的,但不仅如此,盗窃还在道义上等同于强占生命和劳动的时间,因此等于强迫劳动。如果政府有权强占我的劳动果实,这就说明它确实有权强迫我劳动。(Taxation=Taking of earnings; Taking of earnings=Force labor; Force labor= Slavery)
什么是强迫劳动?诺齐克指出强迫劳动就是奴役,因为如果我连对自己劳动的独占权都没有,这就说明,政府或是政治共同体是我的部分主人。政府是我的部分主人又意味着什么呢?仔细想想这就意味着我是一个奴隶,我不是自己的主人。
这些推理把我们带回到自由主义的权利主张所隐含的基本原则。那是什么原则呢?我是我自己主人的原则,是尊重人权,自然会接受自我拥有的原则。
如果你不想只把人看成是各种偏好的集合,那你必将走向这一基本道德理念,我们是自己的主人,功利主义的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也是为什么摘取健康人的器官是错的。你这么做,仿佛他的器官属于你或这个社会,但我们只属于我们自己。
也正是出于这一理由,才不该制定法律保护我们免受自己伤害,或告诉我们该如何生活,该秉持怎样的道德规范,这也是为什么向富人征税来救济穷人不对,就算是为了公益事业,就算是为了帮助卡特里娜飓风的灾民。请富人去搞慈善活动吧,但如果对他们征税就成了强迫劳动。你能强迫乔丹放弃下周的比赛,必须下灾区去帮助卡特里娜飓风的灾民吗?道义上说两者是一样,用这样的理由反驳自由主义的观点,So the stakes are very high.(这一句看不太明白。查了一下,stakes are very high 可以翻译成“赌注非常高”,“阻碍太大”,“问题很严重”,“风险很高”等,原文意思是不是说“用这个理由反驳自由主义的观点风险很高”?)
我们现在已经听了一些对自由主义的反对声,但要想驳倒自由主义,你就得打破它的这个推理过程——强占我的收入就是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就是让我做奴隶。不同意这一点的,你肯定相信自我拥有的原则。不同意的收集下反对意见,我们下次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