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的独立是商人门阀为了贸易自由而促成的一场分裂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到了治学的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为其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是其二;“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乃其三。对于1776年7月4日发生在美国费城市政厅的场景,在当时和后人的眼中,也看到了三种境界。这三种境界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不同观点的人们心中所生的不同的幻想。
作者:京虎子 回复日期:2008-11-14 10:05:07
作者:zzaa119 回复日期:2008-11-14 1:00:10
虎兄!有本书说目前美国实力最强的三个家族是布什家族、亚当斯家族和罗斯福家族。这种说法对吗?
亚当斯家三代而亡,罗斯福家连二世都没有,只有布什家还算。
若以狭义的家族论,当数塔夫托家族,以广义的论,则归谢尔曼家族
作者:zzaa119 回复日期:2008-11-14 18:01:43
亚当斯家三代而亡,罗斯福家连二世都没有,只有布什家还算。
若以狭义的家族论,当数塔夫托家族,以广义的论,则归谢尔曼家族
苏珊·罗斯福现在不是国会中国委员会法务长吗·
她也是参议员吧
作者:zzaa119 回复日期:2008-11-14 18:08:55
美国政治家族简录
亚当斯家族塞缪尔·亚当斯 美国开国元勋,亚当斯家族缔造者
约翰·亚当斯 美国第一任副总统,第二任总统,独立宣言四个起草人之一
约翰·昆西·亚当斯 美国第六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长子,曾任美国国务卿
托马斯·B·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的三子,马萨诸塞州法院法官乔治·
华盛顿·亚当斯 昆西·亚当斯的长子,马萨诸塞州立法会成员
罗斯福家族
艾萨克·罗斯福 美国银行家,纽约州参议员,罗斯福家族缔造者
西奥多·罗斯福 美国第26任总统,连任两届
富兰克林·D·罗斯福 美国第32任总统,连任四届,西奥多·罗斯福的第五个侄子
苏珊·罗斯福 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总法务长
肯尼迪家族约瑟夫·P·肯尼迪 肯尼迪家族缔造者,波士顿银行总裁,老婆是波士顿市市长女儿
约翰·肯尼迪 美国第35任总统,曾先后任众议员和马萨诸塞州参议员
罗伯特·肯尼迪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弟弟,1964年当选为纽约州参议员。
爱德华·肯尼迪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弟弟,1962年当选为马萨诸塞州参议员
卡罗琳·肯尼迪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女儿,卡罗琳基金会创办人
玛丽亚·施莱佛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侄女,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的老婆
布什家族塞缪尔·布什 布什家族缔造者,美国现任总统小布什的曾祖父,钢铁石油大亨
普雷斯科特·布什 小布什的祖父,美国共和党参议员,与艾森豪威尔总统过从甚密
多萝西·沃克·布什 小布什的祖母,出身于华尔街金融巨头沃克家族
乔治·H·沃克·布什美国第51届总统,里根政府两任副总统,中央情报局局长
芭芭拉·皮尔斯 小布什的母亲,美国第14届总统弗兰克林·皮尔斯的直系后裔
乔治·沃克·布什 美国第54、55届总统,俗称小布什,曾任得克萨斯州州长
杰布·布什 老布什的二儿子,1953年生,两次当选佛罗里达州州长。有3个子女
尼尔·布什 老布什的三儿子,1955年生,职业银行家,石油商,有2个子女
马文·布什 老布什的四儿子,1956年生,商人,投资顾问,有2个子女
多萝西·布什 老布什的女儿,1959年生,一直致力于布什家族史研究
威廉·亨利·哈里森 美国第九任总统,美国《独立宣言》签署者之一的儿子
本杰明·哈里森 美国第二十三任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的直系后裔
南希·P·佩洛西 美国众议院议长,美国前众议员托马斯·佩洛西的女儿
汉密尔顿·菲什一世 曾先后担任过美国众议员、纽约州州长和美国参议员
汉密尔顿·菲什二世 美国国会议员汉密尔顿·菲什三世 曾先后担任美国国务卿和纽约州州长
汉密尔顿·菲什四世 美国国会议员===================这个说法对吗?
作者:zzaa119 回复日期:2008-11-14 18:13:12
环视世界各国的政治舞台,人们不难发现,同一家族“前赴后继”参政的比比皆是。新加坡的李光耀父子、印尼的苏加诺父女、印度的尼赫鲁—甘地家族、斯里兰卡的班达拉奈克家族……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政治世家也是非常普遍。研究表明,过去400年,英格兰基本控制在1000个家庭手中,2500个家庭则“操纵”着整个英国。早在1937年,费尔南德·伦德伯格就在《美国六十个家族》一书中,阐述美国由60个最有权势的家族“掌控”着。美国政坛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四大家族”———亚当斯家族、罗斯福家族、肯尼迪家族和布什家族。BBC著名主持人帕克斯曼在其专著《政治动物》中指出,政治上成功的第一法则是:选好父母!
作为西方“民主国家的典范”,美国的家族政治势力相当庞大。克林顿前脚刚离开白宫,他老婆希拉里随后就当选了参议员;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多尔竞选失败,多尔夫人随之当选参议员,并参加了2000年的总统大选。有统计显示,目前有17%以上的国会议员来自议员世家。美国有700多个家族每个至少向国会输送了2名家族成员。名列前茅的主要有:哈里森家族(8名)、弗里林海森(6名)、肯尼迪家族(6名)。美国众议院议长南希·帕特里夏·佩洛西也是美国前众议员托马斯·佩洛西的女儿。亚当斯、汉密尔顿、塔夫脱、哈里森、罗斯福、肯尼迪、洛克菲勒,这些姓氏伴随着美国200年历史
作者:京虎子 回复日期:2008-11-14 21:39:18
作者:zzaa119 回复日期:2008-11-14 18:08:55
美国政治家族简录
———————–我后面谈论了。
上次我就看到这个翻译:富兰克林·D·罗斯福 美国第32任总统,连任四届,西奥多·罗斯福的第五个侄子。
翻译这个的是猪头呀,原文的意思是五代的远房兄弟,到这里成了第五个侄子了。
2.越富越不愿意交税
英国在北美开辟的第二个殖民地马塞诸塞殖民地由于土地贫瘠,居民多以经商为业。北美地域广大,人口增长很快,因此商机无限,特别是远洋贸易。把英国的工业品和日用品运到美国,然后把美国的农产品和原料运过去,这一转手就有多少倍的利息。于是马塞诸塞出现了许多因为经商而发财的巨富,其中以汉考克家最富有。
托马斯·汉考克出身牧师家庭,哥哥继承家业也成了牧师,他则从书铺夥计开始,白手起家靠经商发了大财,成为美国首富,被选为波士顿的议会召集人之一,成为马塞诸塞有钱有势的人,更可贵的是,他靠自学居然在哈佛学院当上了教授。可是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托马斯·汉考克没有子女,亿万家财没人继承。要是在中国就好办了,娶上几房小的就是了。可是托马斯是牧师家庭的孩子,家教很严,不能停妻再娶,更不能有私生子,何况老婆是当初打工的书铺老板的女儿,两人一起打拼出来的家业,糟糠之妻不下堂。直到当牧师的哥哥去世,他把侄子约翰收养,才算有了后人。
约翰·汉考克1737年出生在马塞诸塞殖民地的布瑞陲,7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他被叔叔收养。和其他波士顿富家子弟一样,他先进入拉丁学校,然后进哈佛学院,毕业后开始参与家里的生意,1760年起长住英国,为叔叔的造船生意和欧洲的顾客们打交道。
1764年,托马斯·汉考克因病去世,手下赶紧派一条船把这个噩耗送给在伦敦的少东家,半年以后,27岁的约翰·汉考克赶回波士顿,接管了汉考克家的产业,成为美国首富,作为波士顿商人门阀的代表,他也继承了叔叔的波士顿的议会召集人的位子,成为波士顿的权势人物。
年少多金,受过良好的教育,又有国际贸易的丰富经验,如果生在其他时代,汉考克会成为一名比他叔叔还要成功的商人,汉考克家的财富也会进一步膨胀。但是,年青的汉考克生在了北美骚动的年代,让他的那颗不安份的心跟着骚动起来,像中国战国时代的吕不韦一样,靠着手中的金钱而谋取天下。
接管家里的产业后,汉考克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缴税,因为1764年英国通过食糖法,这个法令取代1733年的蜜糖法。蜜糖法是贸易保护法案,对来自非英国统治地区的甜酒和蜜糖征收重税。新的食糖法则禁止进口外国的甜酒,对进口的蜜糖征税,但税率很低。此外,对于酒、丝绸、咖啡以及其它奢侈品都要征税。虽然看起来宽松了,可是管得严了。原来是有法无令,现在是严格执行,不仅海关,连大西洋海面的英国军舰也查禁走私。此外,持有空白拘票皇家官员,有权搜查嫌疑的房舍。
这个食糖法是专门针对北美殖民地的,英国政府和本土的人民觉得理直气壮。因为这个新税法体现了公平。无论是英伦三岛,还是北美十三个殖民地,都属于大英帝国,在缴税上应该一视同仁。
1764年,如果你是一名英国商人的话,你就要依法纳税,因为政府要靠你的税钱运转下去。但如果你是一名北美殖民地的商人的话,你就不必缴税,因为北美殖民地自治到了不向英国政府缴税的程度,虽然有蜜糖法,但是殖民地的商人根本不遵守。不缴税也就算了,北美的商人们还影响帝国的经济政策。当时靠近北美的盛产蜜糖的有两个地方,一是英属西印度群岛,一是法属西印度群岛。英法是敌国,英国的殖民地当然应该从本国的殖民地进口蜜糖,一来肥水不流外人田,二来这是英法之间的贸易战。可是北美的商人偏偏从法属西印度群岛进口蜜糖,原因是价钱比英属西印度群岛便宜。为了贪便宜而资敌,英国政府和民众觉得北美这帮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实在是觉悟太低了,因此立法对从法属西印度群岛进口的蜜糖课税,而且要认真执行,做到有法必依。
选择这个时候通过食糖法,是因为法印战争刚刚结束,华盛顿挑起了这场战争,九年打下来,虽然打败了法国,成就了霸业,可是英国国库为之一空,北美殖民地却得到了实惠,至少俄亥俄是大英帝国的了。帝国议员们认为战争的包袱要平均分担,本土和殖民地的人民都要为帝国做贡献,所以要课税。
汉考克没有管过家,不知道应该交多少税,叫人拿过帐本算一算。每年自己家的产业要从法属西印度群岛进口150万加仑的蜜糖,按食糖法的规定。这一项他每年就要交37500英镑。但是如果没有食糖法的话,他只需用2000英镑来贿赂税吏,两者的差距是35500英镑。
按今天也就是2008年11月11日的汇率,一英镑等于1.542美元,35500英镑相当于54767美元。对于今天美国的富人来说,也就是度一次假的消费,这还是一般的富人。对于那种离婚一次就掏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的真正的富人来说,为了这点钱来抗税真的比拥有10亿身家、却为了几十万的股票内幕交易而坐牢的家庭时尚专家玛莎·斯图瓦特还愚蠢一万倍。
但是在1764年,35500英镑的概念和今天的概念大不一样。成为华盛顿夫人之前,玛莎号称维吉尼亚最富有的寡妇。这种富有如果用钱来表示的话,就是拥有价值30000英镑的土地。这30000英镑还是她和一对儿女的财产总数,她自己只拥有三分之一,其他20000英镑是监管。就这点钱,已经让维吉尼亚殖民地所有的光棍都红了眼,也让华盛顿一跃进入维吉尼亚殖民地上流社会,汉考克怎么会甘心情愿地交出来?
当然,有钱并不表示富有,这时候如果拿着3万英镑到维吉尼亚,肯定不能买到18000英亩的土地,因为土地都集中在豪门手里,人家不缺钱,不会出让的。只能也成立个什么公司去算计印第安人的土地,也很可能和华盛顿一样由于英国对印第安人的保护政策而血本无归。
如果老汉考克在,也许就阳奉阴违,乘机偷税而已,可是小汉考克年青气盛,他的决定是:公开抗税。
3.在汉考克的带领下,英国的税法在北美等于废纸
汉考克抗税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下令自己的船队走私,没想到英国议会第二年又通过了印花税法。印花税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法案,该法案规定所有报纸、海报、小册子、执照、租约和其它法律文件都须加贴印花税票。
这个法案在英国议会讨论时几乎没有经过辩论就通过了,因为一来税额很小,二来所征税款完全拨归殖民地防务、保护与安全之用,英国不从里面拿一分钱。
可是,帝国议会的议员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最理所当然的税法捅了马蜂窝。13个殖民地一起反对,这个法案激怒了殖民地最有势力和最爱提意见的人:记者、律师、教士、商人及企业主。不久,提货单上也要加贴印花,这一下种植园主也不干了。
对于汉考克来说,光靠走私无法偷税了,因为他的货单合同之类的统统要交税。虽然税额不多,但汉考克看到这是一个联合抗税的机会。在他的煽动和组织上,北美的各种势力联合起来,成立了拒绝进口商品联合会,并成立自由之子社。1765年夏,殖民地和英国之间的贸易大为减退,忿怒的群众游行示威,强迫税吏辞职,烧毁印花税票,从偷税转变为抗税。
另外一名富人正是在汉考克的煽动下从保皇党变成革命党,他就是后来成为大陆会议财长的费城首富罗伯特·莫瑞斯。莫瑞斯的办法是威胁收税人,他组织人跟踪税吏,如果还继续收税的话,就找人拆他的房子,造成费城几乎没有人肯干税吏了。
对于英国的贵族和议员们甚至老百姓来说,北美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大英帝国在全世界其他地方的殖民统治从来没有这么多事,在其他地方还分等级,有些地方仅仅是白种人还不成,政策要照顾英国出生的白种人。在北美,殖民地人和英国出生的人并没有这种区分,属于英帝国里面待遇最好的海外居民了,而且比本土居民都好,英国本土居民缴的税是北美殖民地居民缴的税的50倍。其他地方不说,光在北美和法国人及印第安人打仗,帝国的金库就空了一半,这笔钱殖民地起码应该负担一部分。印花税的钱将用在保卫殖民地上,总不能你们又发财又惹事,闹出篓子来让祖国全扛着吧?
老布什当年输给克林顿,一个原因也是因为他增税。选民都希望少交税,只要谁增加税收,不管什么原因,都会引起多数人的发对。再加上北美殖民地有实际困难,不要说穷人了,就是富人也缺钱。
穷人缺钱是应该的,富人缺钱实际上也容易解释。汉考克是商人,商业贸易靠现金流通,他的财富除了船,就是钱。可是维吉尼亚的富人没什么钱,他们的富有体现在土地上。你有几千亩我有几万亩,他们的钱要等到地里的东西收上来,运到伦敦去卖了,才算是自己的,在这期间地主们还要掏腰包支付农民的工资、和汉考克等船东的运费,这笔款项不能打白条,由于货币法不许殖民地自己发钞票,这些必须用英镑支付。
殖民地原来有自己的纸币的,地主们还有点钱。为了防止殖民地所发的纸币成为合法货币,在蜜糖法之后英国议会通过了货币法。因为殖民地和英国之间有巨大的贸易逆差,因此殖民地非常缺少硬通货,这个法案给殖民地的经济增加了严重的负担,尤其是不方便老百姓。北美的大多数移民是种地的农民,几乎完全地自给自足,手里没有现金。现在为了交税,只得把家里的农产品拿去出售。很多殖民地几乎没有城镇,他们的农产品买不出好价钱,因此在得罪了大种植园主和商人后,英国又把广大的北美农民得罪了。
汉考克看到北美殖民地的民意,更加变本加厉地藐视和违反这些法律。他一边继续大肆走私以逃避关税、组织市民公然抗税,一边通知自己在伦敦的商业夥伴,只要印花税不撤销,他就不再支付欠款。伦敦的商人们拿不到欠款,弄到了快要破产的地步,只得加入抗议印花税的行列,要求英国政府取消这些税法。
汉考克并不仅仅是一个大财主,而且是波士顿议会的召集人。殖民地居民通过民选议会,首先控制了财政,因为钱是殖民地人交的税款。各殖民地相继建立一项原则,不经民选的代表同意,不得课税,也不得随意动用征来的税款,总督虽然是国王委派的,可是他和他手下官员的薪水并不是伦敦发的,而是从殖民地的税款里出的。动用税款和是否按时发放官员薪水的权利在议会手里,如果和议员作对,就只能拿到一便士。总督们和殖民地官员只能对伦敦的训令装聋作哑,不敢和议会对抗。
波士顿是马塞诸塞以至新英格兰地区的中心,因此汉考克不仅是全北美最富的人,更主要的是,经过上一代的经营,他还是新英格兰地区最有政治势力的人之一。他利用波士顿议会,和总督对抗。在抗税的过程中,他不断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1766年入选马塞诸塞法庭,1768年入选马塞诸塞议会。其后连续两年,议会都推荐他入上院,但都被总督否决了,就是因为他的反英倾向。
由于殖民地抵制英货,让英国商人很不好受,他们全力游说议会。1766年议会让步,废止了印花税法,修正了食糖法。各殖民地兴高采烈,商人们停止了反对进口的活动,贸易也恢复常态,似乎一切都过去了。但是英国的问题没有解决,关于税负的问题还得想别的办法。1767年,英国又制订了一些政策,把过去的纠纷又重新挑动起来。英国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奉命制定一项新的财政计划,打算通过增加对美洲贸易的征税来减少英国人在税务上的负担,包括加强了海关管理,对从英国运往殖民地的纸张、玻璃、铅条和茶叶征税,其目的还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并从中拿钱供养殖民地的总督、法官、税务人员和驻在殖民地的英国军队。他提议的另外一个法案授权殖民地的法庭签发空白拘票。这样一来,就使殖民地人所痛恨的搜查令具有了合法权威。
当新条例在波士顿执行时,引起了暴乱,居民们围攻和殴打海关人员。为此,英国派遣了两团军队来保护海关和税收人员。
1768年英国军队到达波士顿,刚刚安顿好了,就根据总督的命令执行公务。这项公务并不是去抓殴打税官的暴民,而是逮捕走私犯。一队英军来到汉考克的豪宅,以他所拥有的“自由号”疯狂走私的罪名将这位美国首富关进了监狱。总督手里有足够的证据,相信完全能够把这个走私和抗税集团的幕后老板绳之以法。
几个月以后,汉考克大摇大摆走出了监狱,对他的各项指控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取消,只是没收了“自由号”。
总督托马斯·赫特奇森为此气得在官邸里跺脚,铁证如山,走私和抗税是汉考克策划和指使的,可是就是不能定他的罪,只能判决几名他的马仔。怨只怨官方的律师无能,在法庭上辩论不过对方的律师。
汉考克有的是钱,当然能雇来北美最好的律师。让赫特奇森干跺脚而无可奈何的是,替汉考克辩论的这位律师根本就没有收钱,是志愿为汉考克辩护的,他和汉考克的关系不是金钱可以买得到的。虽然律师没有不爱钱的,但是只要和汉考克有关,官方出多少钱也不能请到他。
汉考克有恃无恐,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人。
4.波士顿惨案是商人门阀制造的流血事件
成功地为汉考克辩护的律师就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汉考克和亚当斯的的交情非同一般。在汉考克被叔叔领养之前,他和亚当斯是邻居,双方的父亲都是牧师,因此小汉考克和小亚当斯是非常好的朋友。亚当斯长大以后也进入了哈佛学院,和汉考克继续了童年的友谊。从哈佛毕业以后,亚当斯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父亲希望继承父业成为牧师,对此他兴趣缺缺,在学校教了几天书后,决定学习法律。这个职业选择非常正确,到了为汉考克辩护时,亚当斯已经成为马塞诸塞最忙碌的著名律师了,而且和汉考克在抗税上是战友。1765年,他率先反对印花税法,向殖民地总督和上院上书,认为印花税法是无效的。1770年6月入选马塞诸塞法院。
通过约翰·亚当斯,汉考克结识了另外一位亚当斯,塞缪尔·亚当斯,两位亚当斯是堂兄弟,按西方家谱学的说法,两个人是Second Cousin,也就是曾祖父是一个人,属于很亲的血缘关系。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一见如故,成为反抗帝国政府的金牌组合。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塞缪尔·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这对堂兄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马塞诸塞殖民地的富有家庭通常把孩子先送进波士顿的拉丁学校受教育,然后进入哈佛学院学习,毕业后最有理想的成为牧师,其次成为律师。塞缪尔和约翰也一样这样接受教育。从哈佛毕业后,塞缪尔的母亲希望他献身主的事业,而他父亲则希望他学习法律,而他自己则不知道想干什么,最后听从父亲的另外一个建议,继承家业,经商。
到了1764年,塞缪尔在成就上不仅不能和比他年轻13岁的堂弟约翰相比,而且已经成为波士顿的世家子弟的反面教材了。作为经商的开始,塞缪尔的父亲安排他到家族的朋友卡斯廷的财务公司工作。以塞缪尔的家世和教育程度,他应该干得很出色,没想到没过多久,卡斯廷就请他走人,理由是:“我是在培训商人,不是政治家”。
被卡斯廷开除后,塞缪尔的父亲给了他一千英镑,让他自己做生意。他把其中的一半贷给一个缺钱的朋友,结果血本无归,另外一半很快花完了。父亲只能让他到家里的酒厂工作。在政治方面,他还算不错,1746年当选为波士顿的政府职员。1748年,他和朋友开始出版一个政治性的周刊,宣扬辉格党的主张。
塞缪尔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三分之一的房产,并负责管理家里的酒厂,结果经营得一塌糊涂,甚至被债主抄家。1760年他宣布破产,改行做本地的收税官。可是这个任期八年的职位不到一年就结束了,因为塞缪尔的账面上出现8000英镑的亏空,并不是他贪污公款,而是因为他从来不记帐,钱不知道哪里去了。到了此时,过了半辈子的塞缪尔在所有人的眼里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
1764年,食糖法公布后,42岁的塞缪尔终于知道他应该干什么了:反抗英国。他和汉考克成为波士顿抗税的领袖人物。作为领袖不仅要有激情,还要有理论,塞缪尔是殖民地对抗英国议会的理论家。他在食糖法的序文里发现了一个暗示,就是殖民地人“纳税而无代表权”,这句话成了火种,成为殖民地人反抗英国的主要武器。马萨诸塞议会邀请各殖民地派遣代表出席纽约会议,讨论印花税法所构成的威胁。组织这次会议的马塞诸塞总督预期这次会议将支持英国议会,没想到辩论以后,会议通过了一组决议案,认为除由各殖民地议会自行决定者以外,从来不曾有、亦不可能有任何合法的课税。并认为印花税法具有破坏殖民地人民的权利与自由的明显倾向。
1765年塞缪尔被选入马塞诸塞议会,次年汉考克也被选入议会,于是殖民地议会也被他们所控制,成了他们反对英国的工具。
总督赫特奇森对此不能不采取行动,武的不成就来文的。汉考克动不了,就针对塞缪尔。对付塞缪尔这种人可以从经济上入手,经过查帐,发现塞缪尔负责的波士顿税收账目上缺了1700英镑,塞缪尔被控贪污公款。这笔钱是补贴家用,还是用于搞运动了,塞缪尔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地方法庭的法官是反抗英国的同情者,判塞缪尔无罪。总督将案件送到马塞诸塞最高法院,终于判塞缪尔应当赔偿其中大部分。汉考克借他一笔钱,只补上其中一部分就没有下文了。法官不愿意依法判处塞缪尔,是因为自己的薪水的发放权掌握在殖民地议会手里,现在议会掌握在汉考克和塞缪尔手中,虽然明摆着贪污公款,也只能大事化小。
在亚当斯和汉考克的组织下,波士顿的抗税运动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法律几乎荡然无存,居民经常围攻和殴打海关人员,总督感到无法控制,只能要求帝国派兵,于是两团英军前来维持秩序。
那时候英国的传统,很有些好男不当兵的味道。军官是靠钱买来的,士兵是充军的犯人。部队调防时携家带口,普通士兵的薪水根本无法养家,因此士兵的家属和士兵们都要在驻地打工挣钱养家。这些人能干的活都是很低档的苦力,于是英军一到,波士顿的苦力市场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冲击,苦力的价格直线下降,无产阶级受到严重波及。对于塞缪尔和汉考克来说,这是他们最希望见到的,因为他们不缺钱和理论,缺的是搞暴力的人手。
18月后的,1770年3月5日晚上8点,英军的一名上尉在港口被把门的少年截住,因为他没交摆渡费。上尉有急事,没有多纠缠,甩手就走。收票的少年追到军营,被门口的卫兵拦住。卫兵对少年的说法不相信:“英国绅士怎么可能不交费那?”少年很刻薄地回敬:“英国军队里有绅士吗?”两人争吵之间,未免动起手脚,卫兵一枪托砸倒少年,继续站岗去了。过了一会,少年叫来几位同伴,开始用雪球向卫兵投掷。
等普雷斯顿上尉带人闻讯赶来时,局势已经完全失控。愤怒的波士顿人不顾英军的劝阻,场面非常紧张。在火爆的气氛中,一名英国士兵擅自率先开枪,最后五名市民被打死,六位受伤。更为愤怒的市民不肯散去,直到总督赫特奇森赶到,保证按谋杀罪审判普雷斯顿上尉和他的手下,民众才渐渐散开。
此时,由汉考克资助、塞缪尔负责出版的报纸在波士顿的大街小巷四处散发,把这件事称为“波士顿惨案”。
几个小时就出版了,不是因为抢新闻,而是因为由一件小小的口角变成血案,是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功劳。
向英军扔雪球的人中有一位后来成为大陆军的将领,他就是华盛顿的亲信诺克斯。诺克斯到现场是被人鼓动去的,事后不仅说不清楚是谁开的枪,连英军为什么开枪都不清楚。在后来对开枪的英军官兵进行审判时,有一位叫保罗·瑞维尔的证人把现场的情况说得一清二楚,一口指证是英军故意开枪,谁开了几枪说得十分准确。
这个人在美国历史上非常有名,因为有一首诗名字叫“保罗·瑞维尔飞驰”,是说1775年4月18日,因为他的通风报信,使英军收缴民兵武器的阴谋破产,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瑞维尔之所以去通风报信,是受一位叫约瑟夫·沃伦的派遣,而且也不是去给民兵报信,是去找隐藏在乡下的汉考克和塞缪尔,通知他们不要被英军抓到。约瑟夫·沃伦是波士顿的共济会长老,瑞维尔是他的下属,沃伦在共济会的上司则是汉考克。
波士顿惨案那天晚上,瑞维尔在场,但他并没有向英军扔雪球,而是作为一个旁观者。他和别的旁观者不一样,并不是去看热闹,而且为了日后出面作证的。那天晚上,还有两位旁观者,是波士顿商业门阀之一帕金森家族的一对亲兄弟,托马斯和詹姆斯,他们俩和瑞维尔不一样,他们是汉考克的心腹,他们在那里不是为了日后作证,而是受命添油加醋去了。英军开枪,也是因为这些别有用心的旁观者使现场的情况越来越火爆和激化,导致士兵失去了控制。英军开枪完全是因为在武力威胁状况下的情绪失控,是汉考克和塞缪尔花了18个月创造的一个机会。
塞缪尔文攻,汉考克武卫。波士顿惨案发生后,汉考克作为市民委员会的代表,和赫特奇森总督、驻波士顿英国军队的主官道瑞马普上校谈判,要求英军撤出波士顿。当听到对方只考虑撤走一个团时,汉考克拍案而起:“全城起码有4000人准备拿起武器。”
赫特奇森和道瑞马普脸色大变,这分明是赤裸裸的造反。两人楞了一下,认定是这位狂妄年轻人的虚张声势,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道瑞马普上校同意将红袍军从城里撤到城堡岛上。
第一步计划进行的很顺利,下一步就是对英国官兵的审讯。汉考克和塞缪尔充分利用舆论和人们的反英情绪,准备将这场审讯变成反抗英国暴行的舞台。
普雷斯顿上尉和其他五名士兵被逮捕,殖民地政府保证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审讯。但是,全波士顿的律师没有一个人肯为英国官兵辩护的,因为在全城反英气氛十分强烈的处境下,为英国人辩护等于在职业上的自杀。
塞缪尔感到非常满意,他的这步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下一步就等着法庭宣布英国人犯有谋杀罪,用法律的名义来宣告英国官方的罪恶。但是,他没有料到,居然有一个人肯无偿地为被告辩护,而且这个人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5.约翰·亚当斯在波士顿惨案中的精彩表现
这个人居然是约翰·亚当斯,又一次免费为人辩护,上一次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这次是为了波士顿的全民公敌。
塞缪尔和汉考克觉得约翰疯了,两个人找到约翰,要问出个究竟,约翰的回答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必须有一个公平的审判。
兄弟和朋友因此反目,约翰能言善辩,塞缪尔和汉考克知道说不过他,只能找到波士顿另外一名顶尖律师,在法庭上和约翰较量。
这位律师是亚当斯家族的朋友罗伯特·佩恩。他和汉考克、亚当斯兄弟一样,先进入波士顿拉丁学校,1749年毕业于哈佛学院。毕业后留校教书。后来成为商人,到南方、西班牙和英国等处旅行。在此期间自学法律,于1757年获得律师资格,在现属缅因州的波特兰开业,后来定居在马塞诸塞的陶恩顿,1768年入选马塞诸塞议会。
佩恩是作为波士顿议会所派的公诉律师,他要求立刻进行审判。但这次和以前审判塞缪尔和汉考克不一样,法官虽然薪水的发放掌握在议会手中,但约翰·亚当斯本人就是马塞诸塞殖民地最高法院的法官之一,他成功地说动了自己的同事,把审判延后到当年10月。
半年以后,情绪渐渐冷却下来,温和的声音渐渐占了上风。审讯开始后,约翰·亚当斯在法庭上进行了出色的辩论,最后陪审团认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两名直接向人群开枪的士兵也被判轻罪。
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全盘计划,因为自己人的固执而功亏一篑。他们算计好了一切,偏偏没有算计约翰·亚当斯闹得这一出。更为不妙的是,经过波士顿这一闹,英国议会看到北美殖民地有动乱的可能,再次作出让步,除茶税外,所有其他税则完全废止了。这个让步的策略非常高明,局势向着对帝国有利的方向发展。经济一天比一天繁荣,大部份殖民地的领袖们也很满意,温和势力在殖民地占了上风,人民也安居乐业,造反派没有市场。赫特奇森总督觉得应该招安汉考克了。
从反对印花税,到波士顿惨案,始终是殖民地人民在民逼官反,起主导作用的是塞缪尔·亚当斯。虽然亚当斯家族也算富人,但只算殷实。出版报纸、到处宣传、组织民众,需要大笔的金钱,亚当斯家族根本没有这种能力。
其中底细,很多波士顿人都知道,赫特奇森总督也知道。用他们的话说,叫做塞缪尔·亚当斯写信,约翰·汉考克出邮费。约翰·汉考克是众所周知的马塞诸塞殖民地反抗英国统治运动或者叫美国独立运动背后的金主。
赫特奇森觉得,汉考克反抗帝国的目的就是为了不交税。现在他的目的达到了,应该继续闷头发财。1771年,总督同意汉考克进上院。
没想到汉考克拒绝了,理由:自己对政治没有兴趣了。
汉考克的心里话是对英国政治没有兴趣了,他的兴趣已经转移到独立的美国上来。
汉考克组织的这场抗税运动已经以大获全胜告终,作为商人他的投资已经获得了收益,为什么要和英国彻底决裂?
从对抗帝国开始,汉考克就不是单纯的商人,而是有商人色彩的政治门阀,他已经不满足靠进口便宜蜜糖甜酒、每年偷几万英镑税金等做法来发财了,而是要发更大的财。要做到这一点,他就不仅要迫使帝国取消对北美的税法,而且要改变帝国对北美的贸易限制,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和帝国决裂。
帝国对北美殖民地的贸易的主要限制是和东方的贸易,也就是对华贸易,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茶叶。虽然还有其他欧洲国家也和中国直接交易,但是在大英帝国内,则只能由东印度公司一家垄断经营,其他商人包括北美殖民地的商人都不能染指,所有殖民地必须到伦敦去购买中国的商品,其利润自然就少多了。
北美如此庞大的市场,如果能够直接从中国进口茶叶和丝绸等货物,可以在数年之内赚到比汉考克的叔叔一辈子赚的多得多的财富。汉考克在英国时就起了这个念头,从开始抗税时就是为了这个终级目的,这就是他和新英格兰门阀所要求的贸易自由。
民心思定,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并没有灰心,他们在耐心地等待着下一次机会。他们知道英国人早晚会给他们另外一次机会的。因为他们了解总督赫特奇森,这个人并没有英国议会那样的政治头脑,迟早会有漏洞的。
赫特奇森也试图从波士顿惨案中总结经验教训,他发觉问题之一是殖民地议会的权力太大,自己和法官们的工资都是由殖民地议会来决定是否发放,自己可以挨饿为国王陛下的政府效忠,可是法官们就没有这种觉悟,如果不是出现约翰·亚当斯这种书呆子,官兵们就会被判有罪,进而对英国在殖民地的统治会产生广泛的质疑。1772年,赫特奇森成功说服帝国议会从海关收入中指定了专门款项,作为他和法官们的薪水,这样就不再受殖民地议会到控制了。
消息传出后,塞缪尔·亚当斯马上组织波士顿人进行抗议,因为总督及其手下在财务上独立,就不受议会的控制,这样就会专断独行。赫特奇森对此振振有辞,这是为殖民地解决经济负担,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塞缪尔和汉考克对此一愁莫展,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找上门来,是两年不相往来的约翰·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告诉他们,要这样理解:没有所谓的帝国议会,殖民地和英国王室而不是和议会有法律关系。是英国国王批准在海外建立殖民地,也是英国国王让殖民地成立政府的。国王是英国的国王,也是马萨诸塞等殖民地的国王,而议会是英国的议会,但不是马萨诸塞等殖民地的议会。殖民地只效忠于国王,而不听命于议会。殖民地和英国议会的关系是彼此独立的,大家都是国王的下属。总督的行为等于服从帝国议会,而不是服从殖民地议会,因此是不合法的。
聪明的约翰利用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和法律的深刻理解,给英国议会出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在英国,王位已经是虚挂了,权力在议会手里。约翰则从引用历史,咬死了效忠王室,殖民地和英国的从属关系只是对于英王的,他知道英国议会是不会把血流成河才争取来的权力还给国王的。
约翰·亚当斯最后说:殖民地和英国议会是一种合作关系,如果不能合作的话,殖民地除了独立外,别无选择。
塞缪尔和汉考克拍案叫绝:还是我的好兄弟。你找到了理论,就看我的行动吧。
约翰·亚当斯在波士顿惨案的辩护中显得很书生气,其实是作为律师的狡猾所在。波士顿惨案刚发生时,北美在报纸的煽动下群情激愤,但事过境迁,群众的情绪冷静下来后,会意识到这是一起偶然性的事件,即便是严判了英军官兵,最多加深对英国政府的不满而已。他知道,在英国政府一味忍让的现状下,靠北美一时的群情激愤,是成不了什么大事的,为了自己的利益,这正是大捞一票的机会。
约翰在这个时候站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用塞缪尔和汉考克的友谊换取自己公平的名声,其结果使他一跃成为北美殖民地在法律方面的权威,赢得温和派的支持,更赢得英国方面的好感。也使他和华盛顿成为国父中仅有的两名对独立的后果有所准备的,华盛顿是准备打游击去,约翰·亚当斯则可以放心在家睡大觉。英国决定对北美动武后,塞缪尔和汉考克等波士顿抗英领袖赶紧躲到乡下去,只有约翰·亚当斯不用跑路,因为他知道英国政府不会动他。独立开始后他作为美国的使节出使法国和英国,以及在独立后出任总统、建立自己家族的政治事业,都起因于他在波士顿惨案惨案中的精彩表现。
至于和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友情,约翰·亚当斯丝毫不担心,因为他知道这两位有激情和能力,就是缺乏理论,早晚还得靠他的大脑。
三人重新组合在一起了,现在需要一次行动,让独立成为别无选择。
6.被汉考克和亚当斯等几个人策划和煽动成功的美国革命
其实,汉考克已经干了好几年了:走私茶叶。
18世纪下半叶,东方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是国际贸易的重心所在。以茶叶和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畅销全球,是当时最有利可图的商品。对于英国来说,由于工业革命,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以棉、羊毛纺织品为首的工业品在国内供远远大于求,英国急于在全世界开辟市场。面对北美殖民地的抗税行动,英国议会一再退让的主要原因,就是北美殖民地是英国工业品的一大市场和原材料供应地,相比之下,税金不算什么。但是北美只有不到3百万人,相比中国几亿人来说,市场要小得多。中国这个潜在的巨大市场对英国商人来说,是巨大的诱惑。
但是,满清皇室始终拒绝扩大通商口岸、开放市场,结果英国购买大量的中国商品,中国却很少购买英国的商品,造成巨大的贸易逆差。
那时候北美人还不习惯喝咖啡,主要喝茶,因此对茶叶的需要量很大。但是由于茶税依旧保留的原因,北美殖民地一直抵制东印度公司的茶叶。那些不抵制的人也不喝正版茶叶,因为走私的茶叶很便宜。1770年后,北美的茶叶90%以上是走私货,东印度公司的茶叶都堆积在印度的仓库里发霉。茶叶走私正是由汉考克组织的,他从荷兰进口茶叶,使东印度公司在北美殖民地的茶叶销售从145000公斤下降到非常可怜的240公斤。
1773年,东印度公司负债累累,有些支撑不住了。东印度公司是英国殖民的先锋,照现在的话说,是值得扶持的民族企业。这家公司主要是和中国做生意,可是中国不像北美殖民地,对外面的货物需求量很小,东印度公司只有拿真金白银去买,贸易逆差越来越大。针对这种现状,公司这一年做出两个决定,一:大肆进行鸦片贸易,二:垄断北美茶叶贸易。
东印度公司说通了英国国会,国会通过法案,给予东印度公司在北美销售茶叶的垄断权,并同意他们按北美的低税率而不是英国的高税率纳税,一举将茶叶的成本下降一半。
垄断归垄断,走私还在走,北美殖民地的总督怕再激起民变,对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东印度公司只好拼市场。他们在北美设专营代理商,省去中间商倒手,把茶叶价格压低到市价以下,使走私商无利可图。这么一来,靠走私发财的大商人们包括汉考克损失严重,那些茶叶的零销商也没有了茶叶生意。得益的是老百姓,能喝上便宜茶叶了。
汉考克也雇人去游说英国议会,抗议这种贸易垄断行为。塞缪尔·亚当斯负责领导抵制东印度公司茶叶的行动。特别是在波士顿,人们组织起来,不容许载有东印度公司茶叶的船卸货,一旦有茶叶船到来,就24小时派人在抗议,不让茶叶卸下来。
1773年11月底,当佛朗西斯·罗特克驾驶他的达特摩斯号来到波士顿后,才知道这次要赔本了。波士顿人守在港口,坚决不许把茶叶卸下来。罗特克是运输商,运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来赚钱。他不愿意因为茶叶和波士顿人为敌,但英国法律规定,到岸20天内必须把货物卸下并交税,眼看期限已到,罗特克只好向总督要求把茶叶运回英国,这样可以不违反法律。可是总督不同意,要回英国也可以,必须把茶叶卸下。如果卸货的话,罗特克将面对成千上万的愤怒的波士顿人,有可能性命不保。如果不卸货而回英国的话,总督保证按叛国罪起诉他。罗特克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如果塞缪尔是革命之父的话,马塞诸塞总督赫特奇森就是革命之母。正是他的强硬行动给了亚当斯革命的机会。如果他像其他殖民地的总督一样,容许船东和船长们自行解决纠纷,也就是容许茶叶船回英国的话,美国独立也许就不会发生。因为英国议会已经决定,再过六个月就取消茶叶税,波士顿人也不会再闹事了。
赫特奇森这样做是有自己的私心,因为东印度公司在波士顿的代理人是他的两个儿子。为了儿子们的生意,赫特奇森派人进行武装保护,城堡岛上的英军也把大炮对准这边,以警告任何企图捣乱的人,准备强行卸货。
夹在中间的罗特克无可奈何,只好把总督的决定通知塞缪尔,希望塞缪尔体谅他的苦衷,不要再为难他了。塞缪尔等的就是总督这个决定,他马上召集市民大会,一共有8000人参加,在会上,塞缪尔宣布:“这次会议为的就是保卫这个国家。”
被后人成为独立革命之父的塞缪尔·亚当斯开始使用“国家”这个称呼了。
1773年12月16日,一群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登上了三条停泊在港口的茶叶船,把船上的45吨价值上万英镑的茶叶全倒入海里。
波士顿怎么可能有印第安人?经过调查,总督在写给英国的信中报告:印第安人是波士顿造反者假扮的,领头的正是塞缪尔。
赫特奇森哪里知道,这个情报是塞缪尔故意让他知道的。马塞诸塞殖民地建立140年了,印第安人早就绝迹了,塞缪尔这样欲盖弥彰,就是要激怒英国公众,让英国公众来促使英国政府对北美殖民地采取强硬手段。
对于汉考克和亚当斯来说,和英国分裂有两个障碍,一是英国政府的忍让策略,二是北美殖民地的温和派和亲英派力量。对于北美分裂主义者不断升级的行为,英国政府很有策略地忍让,一次又一次成功地使北美民众的仇英情绪稳定下来。在北美殖民地,不仅有很多亲英派,而且还有很多温和派。比如费城著名人物、世界级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温和派,他认为北美殖民地应该和英国政府合作,协商解决纠纷。甚至主张自由的佩恩在这时也认为应该和英国议会谈判解决这些纠纷。波士顿倾茶事后,富兰克林就认为应该赔偿船东的损失,在得知赫特奇森打算建议伦敦采取报复行动后,他动身前往英国,试图靠自己的名望,寻找和平解决的办法,四名北美商人愿意出钱支付这笔损失。
但是,英国议会拒绝了富兰克林等人的建议,因为波士顿倾茶事件彻底激怒了英国公众,他们要求政府采取强硬措施。迫于民众的压力,帝国议会通过了几项惩罚决议,国王下令关闭波士顿港口。
倾茶事件在北美引起几桩连锁反应,殖民地人纷纷把喝茶的习惯改成喝咖啡,导致茶叶无人问津。塞缪尔趁势在1774年6月召开的马塞诸塞议会会议上建议召开大陆会议,一位亲英派议员见状装病退场,火速向总督告密。赫特奇森马上下令解散议会,可是送信人赶到议会时,发现塞缪尔把门给反锁上了,这位过于绅士的信使对此束手无策,决议通过了。
1774年9月,第一次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除乔治亚外,其他殖民地均派代表前来参加。与会的代表同意:英国议会没有权力控制与北美殖民地的贸易、没有权力制定影响殖民地的法律,殖民地的人民有权参加任何为他们自己制定法律的立法组织。大会批准了马萨诸塞所提出的人民有使用武器进行防卫的权力的建议。许多年以后,约翰·亚当斯回忆这次会议时说到:第一届大陆会议举行时,美国革命就开始了。
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的马塞诸塞派来四名代表:亚当斯兄弟,亚当斯家族的朋友罗伯特·佩恩,以及当年把塞缪尔从财务公司开除的亚当斯家族的朋友托马斯·卡斯廷。到了第二届大陆会议时,代表马塞诸塞的还是上面这四位,另外加上汉考克促成美国革命的马塞诸塞革命者竟然是这么一个以亚当斯家族为核心的非常小的圈子。
北美的13个殖民地并不是一致和英国决裂,费城和纽约的门阀们倾向于和英国和解,何况英国政府逐步把各种税免除了,只剩下茶叶税一项,也形同虚设,马上就要取消了,殖民地没有和英国闹对立的理由了。
但是,在维吉尼亚和马塞诸塞门阀的鼓动下,民众的情绪被煽动起来了,和平的声音被压制了下去。另一方面,英国本土的民众也逐渐被殖民地人得寸进尺的态度所激怒,要求政府采取强硬的措施,英国政府的退让也到了自己的限度。汉考克派在伦敦的间谍也在极力煽动,尽力激化双方的对立程度。
终于,英王乔治宣布殖民地正在叛乱。英国议会决定自1775年1月起对马萨诸塞殖民地采取武力手段,军队和军舰陆续开进殖民地。马萨诸塞等殖民地的男人们开始武装起来,进行军事训练。富兰克林等温和派迫于形势,只好加入革命的行列,分裂的声音终于在北美占了上风。
维吉尼亚议会对此积极配合,1775年3月23日,理查德·亨利·李在议会中的朋友帕特里克·亨利在维吉尼亚议会就时局发表了煽动性的演说,极力鼓励和英国决裂。当他以“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结束演说后,议员们以“拿起武器,拿起武器”的高呼作为回应,实际上等于开始造反了。这个著名的演说使亨利成为美国独立运动的维吉尼亚的知名人物,美国的国父之一,他和塞缪尔·亚当斯、托马斯·佩恩并列为美国革命之父。李随即起草独立宣言的草稿,也就是李方案,独立开始进入实质阶段。
英国政府下决心在北美平叛,政府给北美英军统帅盖奇将军下了密令。可是这份密令的内容在送到盖奇手上之前就被汉考克在英国的间谍得知,用一艘比英国官方的船开得更快的船通知了亚当斯和汉考克。4月8日,除了沃伦和瑞维尔等谍报人员之外,波士顿的反叛者全部跑到乡下去了。盖奇制订的行动计划也早早被民兵得知,唯一不清楚的就是什么时候行动。这时候,盖奇还神神秘秘地派骑兵四处侦察,希望搞清亚当斯和汉考克晚上住在那里。
4月18日晚8点半,盖奇交给佛朗西斯·史密斯一道密令,煞有介事地让他晚上出发前才打开。当夜史密斯中校率领700名英军,本来以为乘着黑夜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刚到列星顿就遇上抵抗,打退了小股民兵后,在康库德遇到了大批民兵,这次终于打不过了,且战且退,在自己人的接应下才撤回波士顿。
盖奇将军一觉醒来,发现波士顿被两万多名民兵包围了。他怎么也搞不明白,本来计划得很周密的行动,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原来问题出在自己家里,他的老婆、出生在新泽西的玛格瑞特·盖奇是沃伦发展的间谍,把他的行动计划透露出去。盖奇发觉后,把老婆送回英国,软禁在自家的庄园,两人余生再无一语相向。
第二天一早,约翰·亚当斯骑马来到列星顿战场,他预感到,亚当斯家族要腾飞了。
7.独立后是为了发财
美国的独立运动被他们的领袖们称为一场革命,但和法国大革命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不一样的。后两者是阶级的革命,是资产阶级联合平民阶级推翻贵族阶级的革命。而美国的独立运动不存在哪个阶级推翻另外一个阶级的情况,而是北美殖民地作为一个整体对英国本土的革命,是一种地区性的分裂运动,因此严格说来不是一场革命。
在北美独立运动中,参与者有资产阶级和平民,也有豪门贵族,他们的参与不是按阶级分的,他们在英国本土和其他海外殖民地也没有本阶级的同盟者,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同盟军。主导这场独立运动的也和其他国家的革命不同,不是社会的中下层,而是社会的上层。无论是南方的农场主,还是北方的律师和商人,他们大多数是北美殖民地上流社会中人,已经把握了殖民地的实权。他们的独立,不是为了夺权,而是为了保护自己既有的权力,并追求更大的利益。如果用革命的观点看,他们代表的是落后的势力,而英国政府才是先进势力的代言人。如果美国不独立的话,北美的奴隶制会提前半个世纪被废除,北美印第安人的处境也会好得多,所以这场独立是分裂不是革命。
美国的独立,并不像《独立宣言》所声称的、并为世人所熟悉的官逼民反,而是民逼官反。
根据正统的说法,美国之所以独立是因为大英帝国对北美殖民地的苛捐杂税越来越重,人民承受不住了,因此才揭竿而起。
美国虽然建国从1776年开始,但他的政治历史则从17世纪初就开始了。都是大英帝国的土地,可是美国和其他英国殖民地有根本的区别,就是只能从海上坐船才能到达。船的运输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北美殖民地的人有天生的反骨。所谓天高皇帝远,大英帝国的贵族和议员们对这种一国两制的现象也无可奈何。因此北美殖民地从一开始就享受特区政策,也是为了永远享受特区政策,干脆独立了。
到了1786年,美国已经独立了。没有这些税了,可是又有人起义了。西马塞诸塞的农民因为税赋过重,忍无可忍之下武装起来袭击地方政府。过了八年,西宾夕法尼亚的农民因为威士忌税而造反,以至总统华盛顿本人、卸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维吉尼亚州长亨利·李统统上阵,组织并率领了一支将近13000人的民兵去平叛。13000人大致等于当年和英军进行独立战争的大陆军的总兵力,以这样的兵力去对付抗税的农民,说明在华盛顿等人眼中,事态严重到了何等程度。
马塞诸塞的农民是因为为了交税,不得不出售一部分土地,不仅售价只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而且土地少了粮食不够吃,全家就得挨饿。这种情况在独立前并没有出现过,因为那时候用不着交那么多税。西宾夕法尼亚的农民是因为威士忌要按加仑交税,结果越是小本经营越高多缴税,大富之家则是按估价缴税,反而交得少,这是美国政府制订的杀贫济富的政策。当时农民手里没有现金,全靠以货易货,威士忌就是硬通货的一种。现在要交威士忌税,农民拿什么交?大的城镇既遥远、道路也不好,而且威士忌也卖不出好价钱,农民只能武力抗税。这种情况威士忌税在独立前也征收,但比例很低,而且处于有法不执行的状态。
从上面这两个例子来看,独立之后,北美的农民的税赋比独立前要重了。对他们来说,脱离英国的统治不仅没有带来好处,反而带来了坏处。真正得到好处的是支持独立的门阀们,他们赶走了英国贵族,彻底控制了这个国家。
独立以前,北美殖民地不仅不是英帝国里面税赋最高的地区,反而是最低的地区,英国本土居民的税赋要比北美殖民地的居民的税赋高50倍,从苛捐杂税的角度,要造反的应该是英国本土居民,他们有充足的理由抗议政府为了安抚殖民地的人心用他们的血汗钱不停地填补那个无底洞。
独立之前,北美殖民地是大英帝国各殖民地中最自由和自治的地方。虽然各殖民地的总督由英国委派,可是财政大权和立法大权都在本地的议会手里,如果没有议会的同意,总督就一事无成,相比之下,其他各个海外殖民地的总督就如同土皇帝。
波士顿惨案之后,英国政府赶紧亡羊补牢,除了茶税外,所有新税则完全废止了,而且如果没有列星顿枪声的话,再过六个月,茶税也会被废除,殖民地人民的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满足。也就是说,当大陆会议这些代表们签署独立宣言的时候,他们所说的“纳税而无代表权”的独立理由基本上不存在了,虽然他们的代表权没有实现,可是他们也没有纳税,所以说美国的独立是因为门阀的野心膨胀。
促成美国独立的人中,无论是梦想着西进的华盛顿和维吉尼亚豪门的亲戚们,还是追求彻底贸易自主的汉考克,以及希望平生有所成的塞缪尔,都是怀着很强的个人目的,甚至是野心膨胀。华盛顿辞去大陆军司令后,干的唯一的一件事正是去西部探险。美国自建国之后到南北战争之间80年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被这种门阀所代代相继的野心所驱动,最后只能走入空前的内战。
促使美国独立的这一小撮门阀在独立以后获得了政治上的最大权力,华盛顿出任第一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出任第二任总统,维吉尼亚门阀接着出了杰佛逊、麦迪逊和门罗三位总统,然后是约翰·亚当斯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美国的前六任总统不出维吉尼亚和马塞诸塞门阀,40年间外人无法染指。
独立以后,帕特里克·亨利出任维吉尼亚第一任州长,次年再婚,新娘小他19岁,是维吉尼亚门阀之一斯普特斯伍德家族的多萝西亚,因此他变成门阀中人。第二、三任州长是伦道夫家族的杰佛森和尼尔森。第四任州长是哈瑞森家族的哈瑞森四世,第五任州长还是帕特里克·亨利,第六、七任州长是伦道夫家族的爱德蒙和贝佛莱,第八任州长是李家族的亨利·李三世,维吉尼亚州长同样不出门阀的掌心。
汉考克出任马塞诸塞州第一、三任州长,塞缪尔·亚当斯出任第四任州长,卡斯廷从第一届到第四届一直担任副州长,马塞诸塞的权力也不出门阀的圈子。
但是,汉考克和他的商业夥伴们并不满足政治权利。和英国一决裂,他们就开始大肆投机,独立战争期间,美国的物价飞涨,大陆军几乎哗变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种投机行为造成物价飞涨,官兵的家属无法应付日常开支而欠债累累,在这种情况下拖欠军饷,导致不得不贱卖土地。
早在独立战争初期,根据老百姓和官兵们的举报,托马斯·佩恩等人就强烈要求,大陆会议成立专门委员会,对莫瑞斯所属企业发战争财的问题进行调查。出人意料的是,调查结果是他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
作为国父之一莫瑞斯是宾夕法尼亚州首富,他父亲是马里兰州的大烟草商,其家族的经济实力和汉考克家族不相上下。莫瑞斯也是很早就继承家业,因为他父亲被船上的炮给炸死了,那艘船是他自己的船,开炮向老板致敬,没想到误伤了老板。继承家业的莫瑞斯很快成为费城的首富和权势人物,在反抗英国的运动中和汉考克结盟。大陆会议的主席是汉考克,在他的袒护下,官方的调查不了了之,而且莫瑞斯还出任大陆会议的财长。
莫瑞斯出任财长期间,美国的经济状态更加恶化,大陆会议的财政状况更是处于破产的地步,最后根本无法按时支付军饷。在约克敦战役中,莫瑞斯自筹了140万美元的军需,后来解散军队时又拿出80万,超过了各州出的解散费的总和。在战争中因为英国海军的封锁和打击,他一共损失了150艘船。这种损失对别人来说要彻底破产了,可是战后当别人问起莫瑞斯来。他居然轻描淡写地说:计算了一下,基本上不赔不赚。
150艘商船加上220万美元的损失是怎么赚回来的?
靠的正是冲破英国海军封锁,把货物运进来,然后在美国各地高价出售,发战争财。汉考克、莫瑞斯这些门阀为了发财才鼓吹独立,利用战争而发财。在赶走了英国统治者,他们成为统治者之后,他们要实现他们的梦想,去中国发财。
8.从帕金森家族开始,美国插手鸦片贸易
独立战争的销烟刚刚散去,1784年2月22日,一艘载着人参、海獭皮和海豹皮的商船从费城启航,前往中国。这是北美第一艘和中国直接进行贸易的商船,之所以选在这一天,是为了纪念华盛顿的生日。这位捷足先登的人正是罗伯特·莫瑞斯。
次年商船从中国运回了茶叶、瓷器、丝绸等紧俏商品,这一趟的利润足够莫瑞斯在费城建豪宅了。几年之后,靠着和中国进行直接贸易,莫瑞斯积累的大笔财富,用这笔钱在维吉尼亚和马里兰之间买下大片土地,然后通过华盛顿等人,把美国的首都从费城迁到这里。
马塞诸塞门阀自然不能放过如此肥厚的回报,1787年,汉考克拥有的一只商船便直航中国,帕金森家族也不甘落后,波士顿的商船成群结队地驶向中国,很多人一夜暴富。十几年后,美国东岸的野生西洋参基本绝迹了,大西洋海岸的海獭和海豹也很难见到踪影,商人们只好用白银和广东13行进行贸易,但北美的白银很少,对华贸易遇到了实际困难,利润也越来越小。
汉考克在独立后长期出任马塞诸塞州州长,开拓中国航线的业务交给了他的商业夥伴帕金森家族。帕金森家族是波士顿有名的靠经商致富的门阀,此时执掌家业的是托马斯和詹姆斯两兄弟。被称为波士顿商业王子的托马斯·帕金森是波士顿惨案是“旁观者”之一,后来成为马塞诸塞民兵上校、汉考克的助手。战后专心经商,帕金森家族这时候还是主要从事他们的传统业务:贩卖黑奴。
欧洲人刚到北美时,用不着掏钱买地,大片的土地你挑去吧。关键是没人开荒种地。生产不出东西来,政府就收不到税,政府想有钱,就得找人来开荒种地。印第安人就不要指望了,北美的印第安人的农业程度很低,也根本不听你的,他不来骚扰你就谢天谢地了。
维吉尼亚公司最先采取契约奴隶的办法,希望去新世界但没有钱的人可以和公司签约,由公司资助来到北美,然后做工抵债,债还清以后就获得人身自由。这一点和近年来来自中国的偷渡集团的做法是一样的。北美后来的政治人物有很多的祖上就是这样来到北美的,他们为此还很自豪,丝毫不以祖上曾经给人家当奴才而自卑,很有些翻身农奴得解放的自豪感。
但是英国愿意来北美的穷人毕竟是有限的,无法满足北美对劳力的需求,于是黑奴就成为主要的办法,因为不仅贩卖来的黑奴可以当一辈子奴隶,而且他们的子孙后代还是奴隶。1619年8月,一艘荷兰船来到北美最早的殖民点维吉尼亚詹姆斯镇,把船上的20名黑奴卖给了这里的殖民者,黑奴制度从此在美国生根发芽。几乎每个殖民地都有黑奴,主要集中在南方。帕金森家族就是靠做这种罪恶交易而发家的。
但是黑奴生意越来越难做,到了18世纪末,反对奴隶制的声浪越来越高,奴隶贩子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肆无忌惮贩卖黑奴了。和英国分裂后,还要担心在海上被英国海军拦截,而且在航行过程中,黑奴的死亡率很高,利润变得越来越低了。帕金森家族急需改变传统经营模式,1789年托马斯随船来到中国,在广州进行了实地考察,终于发现了解决中美贸易困境的办法:鸦片。
但是,回到美国后,帕金森找不到鸦片。鸦片供应基本上被英国人控制了,刚刚和英国分裂的美国人根本插足不进去。
就在帕金森家族一筹莫展的时候,托马斯了解到一个消息,在土耳其的伊兹密尔可以买到鸦片。虽然英国商人控制着那里的鸦片交易,但是帕金森家族在那里有人。
独立战争开始时,和维吉尼亚的伦道夫家族一样,帕金森家族也分成统派和独派,支持英国的家族子弟随着英军一起撤离,其中一位是托马斯的堂兄乔治·帕金森,他便跑到伊兹密尔经商。托马斯马上赶往伊兹密尔,于是土耳其的鸦片之门对美国敞开了。
1805年,帕金森家族的一艘商船满载着土耳其的鸦片驶向中国,从此美国正式介入鸦片贸易。
鸦片来源解决之后,波士顿、费城等地的大商人纷纷做起鸦片贸易,从中国运回来的商品在美国国内消化不了,他们就再出口到欧洲,波士顿成了非常繁忙的货物中转站。短短几年之内,从新英格兰地区到纽约费城,靠鸦片交易而出现的巨富比比皆是。
但是好景不长,1812年,美国和英国再次进入战争状态,英国军舰封锁美国海面,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完全中断。
这场战争,是美国建国后南方门阀和北方门阀斗争的结果,这场斗争最终导致美国发生内战,和独立战争一样,内战同样是门阀以革命的名义为自己谋取利益,去实现他们的光荣与梦想。